为帮助在校大学生在体育运动中享受乐趣、健全人格、磨炼意志、传播文化、健心励志、助力成长,进一步浓厚校内体育文化氛围,为学校“以体育人”的工作格局注入新活力。经研究决定举办“红心向党、强体强国”第二届大学生体育文化节暨“迎新杯”乒乓球比赛。
一、主办单位
共青团齐鲁师范学院委员会
学生工作部(处)
体育学院
二、承办单位
齐鲁师范学院乒乓球校队
齐鲁师范学院乒乓球社团
三、参赛单位
齐鲁师范学院各二级学院
四、比赛时间
2024年11月9日
五、比赛地点
齐鲁师范学院章丘校区体育馆
六、参赛办法及资格
1、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校在读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各参赛人员由系统抽签分配组队,每队2男1女,每名队员都需参加比赛。
2、报名后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换参赛运动员,赛前资格审查不符合参赛资格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3、参赛运动员凭学生证参加比赛。一经发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者取消本次比赛资格。
七、竞赛办法
一个队由3名运动员组成,分成主客队,主队3名运动员分别为ABC;客队3名运动员分别为XYZ。团体赛分为单打和双打,采用3局2胜制,男生打女生让两分。
比赛顺序:1.A-Y 2.B-X 3.BC-YZ
八、奖励办法
本次比赛奖励前三名,前三名每人颁发奖品及证书,其余名次颁发团体证书。
同时设立最佳裁判奖。
九、比赛纪律
为保证比赛健康、有序发展,净化比赛环境,制止赛场不文明现象和违背公平竞赛、体育道德的行为发生,维护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及工作人员等各方面的合法权益,组委会特制定本规定。
(一)参赛人员须遵守各项规定,不得有任何违纪行为,包括与竞赛无直接关系的违纪违规、寻衅闹事、比赛场外的打架斗殴等危害公共行为。
(二)凡有违纪违规行为者,组委会将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罚直至取消违纪违规者的参赛资格及全队参赛资格。
(三)参赛者如有以下(包括但不限于)不文明行为和违反体育精神和道德的行为,将取消比赛资格。
1.严禁场上、场下运动员,在场上、场下向对方运动员、教练员或裁判员挑衅侮辱、指责谩骂、威胁等不文明行为。
2.故意损坏比赛场地设施、器材(损毁器材须照价赔偿)。
如出现以上行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理,直至取消比赛资格。
十、裁判员
大会裁判员,由齐鲁师范学院校队成员担任。
十一、其他
1.本次比赛用球全部提供红双喜三星比赛用球。
2.11月9日周六因比赛需要请假请联系乒乓球社团出具请假条。
3.若遇学校重大活动,比赛时间可做适当调整,届时另行通知。
共青团齐鲁师范学院委员会
学生工作部(处)
体育学院
齐鲁师范学院乒乓球社团
齐鲁师范学院乒乓球校队
2024年11月4日
初审:韩梓轩
复审:赵宝丽
终审:胡颖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