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规范、落实课程重修制度,确保重修工作顺利进行,同时 推动“校院二级管理”工作模式,现将本学期课程重修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1.本学期课程重修,专业课程由各学院负责安排,通识必修 课程由开课学院负责安排,各开课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中通过 “选课管理”-“选课名单调整”-“学生学院名单管理”功能添 加学生名单。
2.课程重修范围: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门课程必须重修:
(1)考试违纪、作弊者;
(2)考试缺考、旷考者;
(3)取消考试资格者;
(4)课程考核成绩不足25分者;
(5)补考成绩不及格者;
(6)有实验(实训)、实践等环节的课程,实验(实训)、 实践环节不及格者;
(7)24级学生课程考核不合格者。
3.有学籍异动(复学、转专业等)的学生申请补修,参考重 修工作流程。
4.结业生申请课程重修,各学院必须通知到学生本人,并留 存通知记录。
5.申请课程重修的同学,须填写《齐鲁师范学院学生课程重 修申请表》(见附件1),并于3月17日前交至所在学院,逾期 将不再接受申请。
6.申请课程免听的同学,若符合免听条件,须填写《齐鲁师 范学院学生课程免听申请表》(见附件2),并征得所在学院和任 课教师的同意。
7.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的学生,须缴纳重修费用,每个学分 100 元。
8.申请课程重修的同学应当重视,任课教师严格考勤,并记 录平时成绩,重修的课程考试不及格,不再安排补考。
9.专业课程根据培养方案安排春季学期课程重修。
10.通识必修课程重修安排说明:
(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思想概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研究》《形势 与政策》等课程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
(2)《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与专业发展》由教师教 育学院负责。
(3)《齐鲁文化》由文学与历史文化学院负责。
(4)《大学英语》由外国语学院负责。
(5)《大学体育》《武术》由体育学院负责。
(6)《军事理论》《职业生涯与发展规划》《就业创业指导》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科)》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
(7)《劳动通论》由教务处负责。
11.学生的课程重修申请表由学生所在学院保存;
各学院将 学生的公共课程重修申请名单汇总后,于3月20日前将电子版 和纸质版报送给开课学院(名单格式见附件3)。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宣传组织工作,通知学生及时报名并给予 指导,特别加强对应届毕业生、结业学生和学籍异动学生的课程 重修、补修指导,同时,配合公共课程开设学院(部门)开展相 关工作。申请课程重修的学生应该及时在教务管理系统课表中查 看课程是否已经安排,未进行课程重修申请和未在教务管理系统 中添加名单的,考试成绩无效。
教务处
2026 年3月12日
初审:李娜
复审:刘多
终审:贾磊